孫政才罪名詭秘,殺雞給猴看?(《新聞時時報》2018年2月14日)



中國前儲君孫政才弄了半天,只剩下一個受賄罪。法廣安德烈的報道說,這是海外許多媒體的觀察。就是說之前說的屬於“政治野心”一類的“喪失政治立場”“嚴重踐踏規矩”“泄露組織秘密”“野心家”等等罪名都拿不到桌面上了,最後歸到一個受賄罪移送起訴。

另一個觀察是對孫政才的清算一直清算到孫政才十五年的官場經歷:按照新華社的說法,孫政才涉利用其擔任北京市順義區委書記、北京市委常委、市委秘書長、農業部長、吉林省委書記、政治局委員、重慶市委書記等部門職務上的便利,“為他人謀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”。

根據這一尚沒有任何細節支撐的指控,孫政才在升官路上的每一步,都在貪腐,至少去年七月份落馬前是這樣,而且每貪腐一次,就提升一次,這樣一次次升上來,升到了政治局委員,差點都成了習近平的接班人。有人就問,提拔孫政才的人都是些什麽人呢,中共組織部系統如此嚴重失靈,孫政才的後臺老板都是誰,如此放縱壞人?

但仔細一查,這裏面就藏著名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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